临时救助一般给几个月?
1. 常规救助时长
支出型困难:对因医疗、教育等必需支出过大致使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,救助时长一般低于3至6个月。比如,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需自付高额医疗成本,或子女同意高等教育致使家庭经济重压骤增的,可按当地低保标准的3-6倍折算为救助月数;
急难型困难:对因失火、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致使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,救助时长原则上低于3个月。此类救助侧重于迅速缓解存活危机,如提供临时住所、基本生活物资等。
2. 特殊情形下的延长机制
对困难程度深、自救能力弱的家庭或个人,经县级政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审核,救助时长可延长至12个月,但需满足两个条件:一是困难情形持续存在且现有救助资源没办法覆盖;二是申请人已采取所有可行自救手段;
同一家庭或个人年度内临时救助次数一般低于2次,累计救助时长低于12个月。
临时救助和低保有关系吗?
临时救助和低保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,但又有所不同。
在联系方面,二者都是社会救助体系的要紧组成部分,目的都是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。
比如,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若因生活必需支出忽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,致使基本生活暂时出现紧急困难,这样的情况下,该低保家庭既享受着低保待遇,同时也符合临时救助的申请条件,可以申请临时救助来缓解突发的困境,这体现了两种规范在保障困难家庭生活方面的有效衔接。
低保是为一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,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情况规定的家庭,提供长期稳定的基本生活保障,是一种正常的状态的救助机制。
临时救助则是针对因失火、交通事故等意料之外事件,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缘由,致使基本生活暂时出现紧急困难的家庭或个人,给予应对性、过渡性的救助,具备临时性、救急性特征,用于解决低保规范覆盖范围以外或低保救助后仍存在的临时性难点。